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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业主要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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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5月,纪念《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5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宣传部举办的1991年度精神产品生产“五个一工程“的评奖揭晓。举办“五个一工程“评奖是1991年1月确定的。中共中央宣传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在全面抓好精神产品生产的同时,重点抓好图书、理论文章、戏剧、电影、电视剧的拳头产品,年底从上述5个种类中各评选、推荐一部作品参加全国评选(简称“五个一工程“)。各地宣传部会同出版、文艺、理论、电影、电视等部门,1991年推出了一大批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以及在思想深度与艺术创新方面做出很大努力的历史题材的精神产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各有关方面的专家反复审评,最后确定了10种图书、10篇理论文章、15部戏剧、7部故事影片、15部电视剧获奖。在实施“五个一工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及宣传部的负责人都直接参与具体指导工作。他们不仅详细制定了计划,安排了选题,还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尽可能予以保证。在10种获奖图书中,有4种是由省、自治区的党委负责人任主编。为落实“五个一工程“优秀图书的出版任务,各地出版部门编印发供各环节协同一致,使一大批优秀重点书当年顺利问世。

   为了鼓励和表彰优秀图书的出版,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设立“国家图书奖“,于1992年10月10日制订并颁布了《国家图书奖评奖办法》。国家图书奖是全国图书评奖中的最高奖励,每两年举办一次。每次授奖额为30个,不分档次。另设提名奖50个。获国家图书奖的图书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出版方针,在此原则下,还应具备以下5个条件之一:(1)对于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的发展有重要贡献;(2)对于宣传马克思主义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有重要贡献;(3)对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有重要贡献;(4)对于出版事业的发展有重要贡献;(5)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文化艺术价值或在思想界、学术界及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该奖系综合性图书奖,但在评奖中按以下9个门类进行: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古籍整理、少儿、教育、辞书工具书和民族文版图书。获国家图书奖的著(译)者、责任编辑和出版机构将被授予证书、奖状和奖金。奖金数额为:著者6000~10000元,译者5000~8000元,责任编辑4000~6000元。奖金的来源是新闻出版署每年从全国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一部分,作为国家图书奖评奖和奖励的专项资金。为了做好评选工作,新闻出版署聘请各有关方面的人士组成国家图书奖评选委员会。评委会主任由新闻出版署署长兼任。评委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设立国家图书奖,因而在首次评奖时对推荐图书的数量、时间范围以及获奖图书名额上适当予以放宽。首届“国家图书奖“于1993年举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出版事业也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在众多优质图书出版的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勇于进取的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工作者。他们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出版方针,大胆开拓选题,广泛联系作者,认真审读加工稿件,积极参与图书经营,编辑出版了众多质量高、效益好的优秀图书,有的还填补了其涉及学科和领域的空白,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和广大读者的赞誉。为了表彰他们的业绩,为了进一步培养提高编辑队伍的素质,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编辑学会决定从1994年起开展“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评选活动。评选对象是50岁以下的中青年图书编辑。出版社领导不参加评选。评选办法,地方由各省市出版局(总社)、版协组成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根据本社群众意见和广大读者、作者反映,多方协商,先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过酝酿,评选小组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在候选人中选出推荐名单上报。在京的中央部委所属出版社,由各社组成评选小组,评选出1名候选人上报。评委会根据各地的所报候选名单,再分组审议,中国编辑协会在各地各单位的理事,一般应参加评选小组。最后,评委集中投票选出中青年优秀编辑。

   为了纪念邹韬奋对出版事业的卓越贡献,表彰和鼓励对出版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出版工作者,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决定设立“韬奋出版奖”。1984年6月13日,中国版协主席团第7次会议通过了“韬奋出版奖办法”,并分别设立了评奖委员会和基金委员会,聘请丁伟志等25人为首届“韬奋出版奖”评奖委员会委员,聘请王泰雷等5人为首届“韬奋出版奖”基金委员会委员。

   在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广大出版工作者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为根本指针,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四项重要任务”,在繁荣出版事业,满足广大读者需要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弘扬奉献精神,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受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的委托,开展“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这项评选活动对加强出版队伍建设,促进出版事业进一步健康、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从1996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次,每次评选100名。第1届“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评选在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领导下,聘请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委会,中国版协主席宋木文任评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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