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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标准实施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 2022-04-20 14: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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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印刷业一直倡导儿童青少年绿色阅读、健康阅读。本报记者 祝小霖 摄


针对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报连续两期进行深入报道,业界反响热烈。众多读者连线本报,希望就其中出版印刷界关心的问题继续深入解读。为将业界声音进行反馈,记者继续跟踪报道,二度专访了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教授、所长马军。


具体实施中,关于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辅文等相关术语如何界定,是业界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对此,马军介绍,为方便使用者更好地运用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详细释义正在编写中。其中涉及印刷品和出版物的每项条款,标准释义都会进行明确解释,并对附件中的检测方法进行细化,以便业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共同为中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保驾护航。


就业界期盼的实施细则如何出台问题,马军进一步表示,目前,标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关于标准的具体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协商制定。


针对标准中受关注的“正文汉字用字仅规定宋体和楷体两种字体”“此前出版且市场仍在售的图书以及重印图书的改造”“外语类、双语类图书如何执行相应规定”等问题,马军告诉记者,前者字体规定来源于《中小学生教科书卫生要求》。字体规定了文字的不同形状,宋体是最常用的基本汉字字体。此次标准中对字体的要求与已实行的标准一致。针对后两个问题,他表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执行。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标准起草组正在与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单位进行积极沟通。马军表示,释义内容将与相关部门执行方法协调一致。


编辑:刘一文

审核:韩   阳